村网通总站 南羊同村 113927.nync.com 欢迎您!
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全国农产品加工统计调查制度》的通知
农办加〔2017〕31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农业(农牧、农村经济)厅(局、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:
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产品加工业、休闲农业和农村创业创新的统计调查及动态监测工作,准确反映有关产业发展情况、农村创业创新创业活动情况,我部制定了《全国农产品加工统计调查制度》,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同意,自2017年12月起正式生效,有效期至2020年12月。现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农业部办公厅
2017年12月20日
附件下载:全国农产品加工统计调查制度(2017 版)
全国农产品加工统计调查制度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定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
2017年12月
本调查制度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的有关规定制定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第七条规定:国家机关、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,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,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,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,不得迟报、拒报统计资料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第九条规定: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,应当予以保密。
目 录
一、总说明
二、报表目录
三、调查表式
(一)农产品加工业基本情况表(农加年1表)
(二)农产品加工业原料消耗情况表(农加年2表)
(三)农产品加工业产品产量表(农加年3表)
(四)农产品加工企业情况基层表(农加年基1表)
(五)食用类农产品加工企业景气情况调查基层表(农加定1表)
(六)乡镇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(乡企年1表)
(七)乡镇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附报资料(乡企年1表附)
(八)乡镇企业统计年报基层表(乡企年基1表)
(九)休闲农业基本情况表(乡企年2表)
(十)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统计年报基层表(乡企年基2表)
(十一)农村创业创新基本情况表(农创年1表)
(十二)农村创业创新园区(基地)情况基层表(农创年基1表)
(十三)农村创业创新经营主体基层表(农创年基2表)
四、主要指标解释
五、附 录
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